廖明灯:党组书记、局长,主持局全面工作,挂钩元善所、附城所。
巫景峰:党组成员、副局长,负责分管党建、意识形态、机关行政事务(含政务公开)、安全生产、地质矿产资源管理、土地开发与整理、档案管理、后勤管理、车辆管理、普法、依法行政、综治和平安创建、国家安全、安全保卫和工会等工作;挂钩陂头所、上坪所。
曾 鸿:党组成员、副局长,负责分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防灾、地环、人事教育科技、财务管理、紧急信息、协管执法工作,挂钩油溪所、高莞所。
欧阳聪:党组成员、副局长,负责分管纪检监察、党风廉政建设、巡视巡察整改、审计问题整改、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(县人民政府调处自然资源争议办公室)、信访、不动产登记、征地服务和土地事务评估等工作,挂钩隆街所、溪山所及附城房管所、忠信房管所、隆街房管所。
黄 莺:党组成员、总工程师,负责分管耕地保护监督、自然资源征收管理、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、政策法规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、测量业务,协管土地整理开发工作,挂钩大湖所、绣缎所、三角所。
李静静:党组成员、总规划师,负责分管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、城市更新与建设规划管理(行政审批)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、乡村振兴、百千万工程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、计划生育、青年团和妇女等工作。挂钩田源所、内莞所。
叶志勇:一级主任科员,协助处理局阶段性重点工作。
蒋益龄:二级主任科员,分管执法监察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。联系执法股。
何镜彬:四级主任科员,协管机关行政事务和党建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