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《连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
为了健全科学、民主、依法决策机制,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,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,明确决策责任,根据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《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》《河源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我县实际,县司法局代县政府拟稿了《连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》,形成了《连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向社会广泛公开征求意见,欢迎社会公众、专家学者、机关团体、企事业单位等通过电子邮件、来信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。
一、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cfg4333929@163.com。
二、通过来信方式将意见寄至: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司法局政策法规股(邮政编码:517100)。
三、联系方式:4333929。
公开征求意见时间: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31日。
附件:《连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.doc
连平县司法局
2024年8月21日
本次征集结果链接网址://m.sesekin.com/hdjl/jgfk/content/post_6200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