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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我县2024年度生态农场申报工作的通知
2024-04-19 来源:河源市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: 默认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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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相关主体:

  根据日前收到的市农业农村局《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生态农场评价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现就开展2024年度生态农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报类型

  分省级生态农场、国家级生态农场两类。

  二、申报条件

  申请成为省级和国家级生态农场,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

  (一)合法诚信经营。主体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庭农场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企业等主体,登记注册3年以上(申报国家农场须登记注册5年以上)。生产边界清晰,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,证明文件齐全。无不良信用、严重违法记录,近5年未发生过环境污染、生态破坏、危害食品安全等事件。

  (二)生产基础良好。农场具备一定规模,产业布局合理,功能分区清晰,循环链条顺畅。土壤、灌溉水、养殖用水、投入品等符合相关标准要求,有3年内的检测合格证书。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(国家级生态农场以粮食、蔬果、肉蛋奶等食物类产品生产经营为主),生产、加工和销售收入占总收入50%以上。建立内容完善的生产经营台账。品牌影响力强,质量管理体系完善。

  (三)生态低碳发展。主体参与生态低碳农业建设积极性高。高效利用耕地、水、生物等自然资源,实现资源节约;降低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影响,实现环境友好;加强生态沟渠、生态廊道等田园生态景观建设,增加生物多样性友好做法,实现生态保育。促进农业资源多途径、多层级充分利用,实现循环利用;减少农业生产经营过程碳排放,增强固碳能力,推进清洁能源替代,实现低碳排放。因地制宜形成间作套种、休耕轮作、复合种养等适度规模的生态种养模式,实现可持续经营。

  (四)综合效益突出。通过提供就业岗位、培训生态农业技术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措施,帮扶带动周边农户增收,助力乡村振兴。积极拓展加工业,适度发展生态旅游、生态康养、文化教育等三产业态,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,促进产业融合。 强化高效节能科技装备、绿色低碳技术、现代生物技术应用,打造科技型生态农业主体样板。与上下游绿色产业关联紧密,具备成为生态循环农业产业体系重要节点的潜力。

  三、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

  (一)省生态农场申报程序

  1.申报主体。申报主体填写省级生态农场申报表(附件1)、 生态农场申报信息采集表(附件3)、自评报告(附件4)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四份,盖章后报送至连平县农业农村局。

  2.县级审核。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和申报主体进行初审,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。初审合格的,将申报材料上报市农业农村局。

  (二)国家生态农场申报程序

  1.申报主体。申报主体填写国家级生态农场申报表(附件 2)、 生态农场申报信息采集表(附件3)、自评报告(附件 4)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四份,盖章后报送至连平县农业农村局。并通过线上系统(网址:http://eco-farm.com.cn/apply)同步填报农场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信息,上传相关辅证材料(线上填报参照附件5、6)。

  2.县级审核。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和申报主体进行初审,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。初审合格的,将申报材料上报市农业农村局,并同步完成线上审核。

  四、其他事项

  请有申报意向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,将国家、省生态农场申报材料分别于4月25日、5月17日上午12:00前报送至连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。

  附件1.省级生态农场申报表

  2.国家级生态农场申报表

  3.生态农场申报主体信息采集表

  4.自评报告(模板)

  5.生态农场评价推荐核查表

  6.生态农场评价评分项.docx


连平县农业农村局

2024年4月19日

  (联系人:黄辉华,联系电话:4327760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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