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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增殖放流促修复 携手共护新丰江-落实河湖长+检察长”协作机制、新丰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暨增殖放流活动”的公示
2024-06-18 来源:河源市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: 默认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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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落实好新丰江水库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,连平县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将“河湖长+检察长”协作机制、新丰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”落实落地,根据《连平县公益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文件精神,委托连平县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6月下旬开展增殖放流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:

  1.放流时间和地点:2024年6月27日9:30新丰江流域江河库区新丰江桃花岛(活动主场地)及连平县田源镇水西村新丰江流域河流(活动分场地)。如遇特殊情况放流时间将顺延,并及时在公告中更新。

  2.放流苗种供应单位:连平县东友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。

  3.放流品种、规格和数量

品种

数量(万尾)

规格(cm)

备注

鲢鱼

59.8

10

鳙鱼

30.2

10

鲮鱼

50

8

赤眼鳟

10

8

合计

150

  公示期: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4日止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向连平县农业农村局渔业发展股反映。

  联系人:何永坚

  联系电话:0762-4332110


连平县农业农村局

2024年6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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