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、退职的暂行办法》(国发〔1978〕104号)规定,经初审,林志勇、周智忠2人符合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条件,拟报市人社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,现对符合提前退休人员进行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31日。对下列人员情况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股反映,联系电话:0762-4309036,12345。
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4年03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