连平县应急管理局拟对连平县锯板坑钨锡多金属矿年产15万吨钨矿、锡矿地下开采改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作出批复决定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“三同时”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我局拟对连平县锯板坑钨锡多金属矿年产15万吨钨矿、锡矿地下开采改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作出批复决定。为体现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强化公众参与,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告,公告期自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3日止,如有意见,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,逾期不予受理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署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。
联系人:董先生,联系电话:0762-4333565,联系地址:河源市连平县连平大道中连平县应急管理局
听证告知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四十六条、第四十七条之规定,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,申请人、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项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。
连平县应急管理局
2024年3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