连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连平县“1.01”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
县“1.01”交通死亡事故调查组:
你组《关于对连平县“1.01”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>进行审核的请示》(连公通字〔2024〕35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 同意连平县“1.01”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结案。
二、 同意“1.01”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、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。
三、同意《连平县“1.01”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》提出的防范整改措施的建议,由县公安局、应急管理局、交通运输局、公路局抓好落实。
此复
连平县人民政府
2024年3月8日
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