连平县自然资源局:
你局《关于同意开展〈连平县城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〉—连平河西侧局部地块规划修改工作的请示》收悉,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你局开展《连平县城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》—连平河西侧局部地块规划修改工作。
二、请你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定程序,依法依规组织编制规划修改方案。
此复。
连平县人民政府
2024年6月11日
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